Wednesday, August 13, 2008

蒲种茶餐室...将来招牌挂多多

牧牛人接到投报马上看个究竟。。。
事件引起疑与官员滥权有关

{官员口头指示:烧腊档须注明『售卖猪肉』}
牧牛人说, 市议会以违反38(1)附加条文,警告售卖烧腊业者。
据了解,该茶餐室内的所有档口都有申请附加档口营业执照,为营业执照也无须列明售卖食物种类。

牧牛人也说,根据我国的饮食法令,凡售卖清真食品的业者需向大马回教发展局(JAKIM)注册,其余则一律不被列为非清真食品 (HALAL); 那麽饮食业者有权利售卖各种合法的食品。

牧牛人指出,市议会要求饮食业加上猪肉字样和图案设计,这做法将让人感到啼笑皆非,根本是画蛇添足。

“我国多年来建立多元化的社会,各族之间互相尊重,而食用猪肉也是华裔的其中一种传统。”
牧牛人表示,有鉴于此,他促请市议会主席和市议会的相关人士厘清,食用猪肉是华人文化,而不要故意挑起猪肉是回教徒的禁食品。

“业者并没有违反市议会条例和法令,因此牧牛人将致函市议会要求给予合理的解释。”
另一方面,牧牛人强调市议会官员常以“接获公众投诉”做为执法理由,然而该单位并没有调查实情的来龙去脉就展开执法行动,这理由实在过于牵强,难以被公众接受。

牧牛人强调“市议会执法官员在执法时,应清楚表明理由,公众才会信服嘛!”

4 comments:

Uncle Boo said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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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cle Boo said...

建议市议会主席以及全体市议会执法人员,都必须戴帽子,然後在帽子上注明,“这个是帽子,里面是猪脑”!

陈志昊 said...

好主意!
待我们夺回雪州政权后,我们可以试一试。
除了猪头之外,还有很多都要写明,例如:猪头、猪手、猪脚、猪脸......

Anonymous said...

69你中选州分团团长,你就去通知市议会主席以后放屁要脱裤。